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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天河区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需要实际缴纳吗?

发布时间:2025-04-07 19:3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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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金需要实际缴纳吗?如何理解“限期实缴制+”?

我国以前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,公司在注册时只要填报认缴的出资金额就可以,具体的实际缴纳期限在公司章程中规定,法律对于什么时候实缴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,也就是说,注册公司时可以不用马上真的实际缴纳出资。

但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+改变了这种做法,将“认缴制"修改为“限期实缴制”,也就是说认缴金额在公司章程中记载,但法律规定了最迟实缴的期限,即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清出资,如果逾期未缴足的,公司登记机关可能责令改正,同时处以罚款。


那对于在新公司实施以前已经成立的旧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话,如何处理?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)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第二条规定,新公司施行前的旧有限公司,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,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,股东应按调整后的出资期限缴足认缴的出资额。

最后,上述限期实缴规定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,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话则要求更严,股东公司应在设立前就完成实缴,根据上述国务院规定的第二条,对于新公司法实施前的旧股份公司,则公司的发起人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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